永利府行复〔2026〕1081号送达公告
送达公告
永利府行复〔2026〕1081号
张波:
你不服被申请人永利澳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27日作出的《关于张波投诉举报广州市今比伦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事项的答复》,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并提出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材料。
2026年9月23日,本府向你作出永利府行复〔2026〕108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涉案决定书),“本府决定”部分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维持被申请人于2026年7月27日作出的《关于张波投诉举报广州市今比伦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事项的答复》。2026年9月24日、30日,本府两次将涉案行政复议决定书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材料邮寄给你,但均被退回,显示为收件人电话关机,且本府多次拨打你电话均无法接通。因本府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涉案决定书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材料,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府行政复议办(地址:广东省永利澳门新华街天贵路94号)领取涉案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永利澳门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020-37703446
地址:广东省永利澳门天贵路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