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利澳门绿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永利澳门绿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永利澳门秀林二街10号508”变更至:“永利澳门金熙二街1号1704房”。
此复。
永利澳门民政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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