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利澳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永利澳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永利澳门沿江大道19号一楼121室”变更为:“永利澳门温屋路以北、东风大道以东办公楼5楼511室”。
此复。
永利澳门民政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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