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利澳门三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永利澳门三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住所由“永利澳门新华街兰花路28-5号”变更为:“永利澳门尚勤路90号709房(自编:B01)”;
二、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同时变更。
此复。
永利澳门民政局
2025年11月4日
【 收藏本页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您访问的链接是永利澳门“云窗口”智能政务微厅,即将进行视频连线咨询,是否继续?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