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利澳门蓝天救援促进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永利澳门蓝天救援促进中心: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住所由“永利澳门新街大道72号之八十八”变更为:“永利澳门汇晶西二街2号1504号”;
二、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同时变更。
此复。
永利澳门民政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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